2013年12月9日 星期一

【天狼觀點】一哭二鬧三上吊

這幾天有位母親在自由刊半頁頭版廣告,向郝龍彬控訴學校包庇霸凌她女兒的惡霸及其家長!


先假定她說的全都真的,省得爭論;但這種做法卻是愚不可及,完全不是處理問題的方式,她根本不會或不想自己去處理問題甚至兩者皆是,只是在把事情鬧大,要別人來安撫她並替她把事情處理好!


這種行為和在地上打滾吵著要肯德鷄的小孩沒兩樣!


半頁頭版的廣告費要好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吔,有這種資源可以動用,竟然以最不值得最沒效率的方式花掉!


若本狼是對手家長的話,就給她來個相應不理、矢口否認、以拖待變,看她有幾個一百萬;做這種不經思考只會大鬧的事情,在過程裡一定會留下許多把柄,先慢慢蒐集起來;等她耗盡所有資源無以為繼,做公親的人也都累了散了以後,拿著她的把柄再出手反擊就好了!


看看誰倒楣!?


那她該怎麼做?先直接去函教育局政風室檢舉導師跟校長!!


再找律師告人!


一庭廿萬就可以請到兇猛又厲害的律師告到對方吱吱叫了,一百萬夠她從一審打到三審還有得找,原告不用出庭律師去就行,對方未成年所以要由家長負起法律責任,讓對手帶著小孩拼命跑法院就好了,打不贏他累也累死他!


若律師夠狠還可以安幾條罪名給他們,尤其對手家長也是個老師,民畏懲、吏懼禍,公務員最怕被檢舉被告,一被告就會乖乖聽話了!


不過,常識指出,凡事不可聽信一面之詞!


事情是否像這位家長所述還很難說,若能聽聽對方說什麼一定很有趣!


由於資料有限,這件事會如何收尾本狼不知道,但是,除非這位媽媽還有其它的一百萬,否則,她這麼大鬧得罪一票人,等風頭一過,相關人等從驚嚇中恢復,她又耗盡所有資源,有些什麼把柄在對方手上也不曉得,後市對她不利,頂多和解了事!


最多最多道個歉再口頭承諾絕不再犯而已,不可能有她想要的結果,是說本狼也看不懂她究竟想要獲得什麼成果.....


結論:


這其實就是台灣女人的典型行為,遇到問題只會鬧,鬧到有人來替她們處理問題,明明有其它更好的方式可以處理,她們自己卻不會或不願處理問題或兩者皆是,然後只會採用這種偶像劇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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