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6日 星期日

白玫瑰要這種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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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次罷免法官的鬧劇中有一種聲音:




法官要發揮創意、不可拘泥法條!




這真是天殺的該拿諾貝爾法律獎的創見




可以和  吳公敦義一起去斯德哥爾摩領獎了!




若法官真的發揮創意不拘泥甚至超越法條會怎樣?




大概會像以下這樣:


法庭上.....




法官:「...一犯再犯,嚴重危害大眾生命財產安全、且事後毫無悔意,足證惡性重大,有必要將其和社會永久隔離,以保護公眾,因此,本席判處被告死刑,褫奪公權終生。」




噗通一聲,被告癱在地上,口吐白沫!




檢察官:「庭上,他只是闖紅燈而已!!而且,交通罰則裡沒有死刑!!」




法官:「他在學校門口闖紅燈,撞到小孩怎麼辦?天下為人父母的都會理解本席的考量,這種情況豈能拘泥法條!!法警,拖出去!下一件!」




被告被拖出法庭,在地上留下一道長長的尿痕!




檢方嘆了口氣,說道:「本案被告酒後性侵,酒醒後深表後悔。」




辯方律師說:「被告已經和原告達成和解,也賠償數百萬元給原告,並獲得原告原諒...」




律師看了下原告席,一個很漂亮的小姐對法官點頭,臉上充滿仁慈的光輝。




檢察官說:「..請庭上念在被告沒有任何前科又深具悔意下,從輕發落!」




法官:「剮刑!!」




「庭上,中華民國刑法裡沒有剮刑!」辯護律師和檢察官一齊大叫。




被告大喜過望還以為沒事了,律師對他耳語幾句...當場失禁,屎尿噴了一地,然後全身抽筋神智不清地躺在自己拉的大小便裡顫抖。




法官:「本席發揮創意,引用大清律法!」




法警把被告拖走,檢察官癱在椅子上,辯護律師大跳而去,地上多一道屎尿痕。




「下一件!」




「..重大經濟犯陳由豪緝捕回國,有鑑於其造成的巨大危害,請庭上從重量刑!」




「無罪!」




「根據什麼?!」檢察官跳了起來!




「根據本席昨晚在FaceBook上和眾多網友的討論,陳先生的行為可視對M型社會的財富重新分配,短期來看或許有其缺點,但長遠而言這些財富將重新分配減少貧富差距!」




「這些財富全都分配到他口袋裡去了!!!」




「FaceBook有五十萬網友連署陳先生無罪!」




「我猜他們都寫簡體字對不對?」




「你怎麼知道?」法官問道,「本案結束!」




陳由豪走時對檢察官扮了個鬼臉!




檢察官癱在椅子上把卷宗往後一丟,都沒力氣理他了!




「下一件!」




「檢方沒案子了!」




檢察官懶懶地收拾公事包連看都沒看法官一眼,法官手一揮,幾個法警衝上來把檢察官壓在桌子上!




「你們幹嘛?」檢察官尖叫!




法官站起來脫下法袍,把一個東西按在自己額頭上,然後坐下來!




檢察官一看,心臟差點從嘴裡跳出來,法官扮成包公!!!




「貴檢座不斷拘泥法條不知變通以因應民意,嚴重傷害公眾利益,根據網路投票,本席對你做出以下判決....」




法官深吸一口氣,然後緩慢而莊重地說:




「狗...頭...鍘....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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