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7日 星期一

白玫瑰結束,暴民政治開始!






白玫瑰運動的落幕,拉開了台灣暴民政治(眾愚政治)的序幕!




法官做判決時不可以考量法律以外的因素,法律亦不得為滿足少數人情緒而制訂或修改,否則會對大多數人造成傷害!




法治社會中任何法律的制訂或修改都曠日費時、程序繁瑣,目的就是避免在情緒衝動、沒有深思熟慮下制訂出弊大於利的法律,這種法律不但沒有保護大眾的效果甚至會危害大眾安全!




就以這次強姦六歲只判三年半的案子來說,依法可處三年到十年徒刑,之所以給法官在三年到十年的裁量權就是考量犯行有輕重之別,如果不論犯行輕重一律十年或更重,那就是逼罪犯走絕路,反正摸摸玩玩和撕光衣服強姦都一樣重,那乾脆強姦比較划算!




代價相同時,都會挑最大最重最多的拿,這是人性!




是的,玩弄小孩的色狼令人噁心,身為父母的都恨不得把這種人綁在柱子上動火刑,但是,從客觀標準上來看,這隻色狼只是把小孩抱在腿上玩玩弄弄、而不是把小女孩拉進巷子撕光衣服強姦(牠可以這麼做),所以算有良心了;因為色狼不可能絕跡,這種人判十年或更重的話,豈不是明白昭告天下色狼,別犯輕的、要就犯重的,萬一被抓才划得來?




而法官依法論法卻落得千夫所指,那要法律何用?法官就看報紙電視聽名嘴指導來判案就好了,不必看證據了!!!




李昌鈺滾一邊去,楊日松回去吃自己,CSI統統都去死吧,我們有白玫瑰和曾香蕉就夠了!




在這次鬧劇裡竟還有號稱被性侵的被害者及家人,因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加害者被判無罪,而大聲喊寃來湊熱鬧的!




不是說〝勿枉勿縱〞嗎?




這就是勿枉勿縱啊!!!




沒有鐵證如山就是不能判人有罪,不然你是想按怎?




性侵妳(你)說了就算啊?有沒有聽過仙人跳啊?




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能定人強姦就是在助長仙人跳,情侶吵架分手女的告男的強姦、學生不想寫作業(或被當)告老師性侵、不給錢就喊強姦等等,這些都發生過吔!!!




而且說句不客氣的話,誰知道妳是真被強姦還是仙人跳未遂?


 


小孩不會仙人跳?大人不會利用小孩去跳啊??!!




法律有種種限制和標準以及要鐵證如山把關,目的就是把副作用降到最低,避免被拿來誤用、謀利或陷人於罪;如今這些玫瑰們卻想把這個機制拿掉!




不分輕重一律重判,不需證據一律有罪;我們不再需要法官和法律,只要有香蕉和玫瑰就夠了!




馬英九上台,本狼並不担心;白玫瑰憑著人多勢眾扭曲法律、干預司法竟能得逞,本狼真的開始担心了!




當理性和法律都屈服於激情時,民粹主義抬頭,暴民政治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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