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4日 星期二

社區管理之三:催繳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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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看這裡

催繳管理費幾乎是所有社區最頭痛的問題,新聞裡的社區主委鬧到被起訴就是催繳手段欠佳的結果!

這件事要分兩個部份來講,首先,管理費的用途就維護修繕社區所有公共設施,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住戶積欠管理費社區管委會絕對有權限制其使用公共設施如電梯、大門管制等,也就是說你可以不為他開門不讓他坐電梯;其次是,他仍可以隨其它住戶進入社區,不能用電梯但可以走樓梯,因為他只是無權使用公共設施,仍然有權居住在這裡,把他趕出去就是妨礙自由

仗著積欠大筆管理費要求打折否則不繳,是這類惡劣住戶常常使用的手段,千萬不能妥協,否則此例一開就沒人會按規定繳管理費了!

記住,管理費絕不能妥協,一塊錢都不能少!

本狼社區沒有住戶積欠管理費,本社區管理費收繳率達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以上,其實根本超過百分之百!

為什麼管理費能收超過百分之百?預繳啊!

今年(2011)才開始五天就已經有好幾戶把全年度的管理費都繳清了,這種一次年繳的住戶一年比一年多,甚至有的住戶沒錢繳房租卻去借錢拿來繳管理費,欠房東半年一年管理費卻一個月不少,厲害吧!

寫這是證明絕對可以把管理費收到齊,只是在於意願和正確的方法而已!

那要怎麼追討管理費?尤其是這種惡性積欠的住戶要如何處理?

正確方法如下:

每個社區都有規定管理費的繳納時限,以本社區為例逾兩個月發通知函催繳,四個月發存證信函、六個月送法院強制執行查封法拍!

假設住戶張三超過兩個月沒繳管理費了,以管委會名義(這很重要)先發正式通知函催繳,函中一定要清楚寫明積欠的月份和金額及繳納期限,以掛號寄出(一定要用掛號,不能丟信箱,信要有副本、掛號存根留著當證據),然後就不用鳥他!

繳納期限到了若還是沒來繳,就再以管委會名義發雙掛號存證信函(掛號存根、信函副本都要留著),寫明積欠的月份、金額、繳納期限,通常這個時候就會來繳,不來繳也沒關係,等期限一到把所有相關文件(就是前面這些東西啦)備齊送法院強制執行查封拍賣就好!

完全不必像新聞裡這位主委吃力不討好還弄得官司上身,這管理費本狼覺得大概他也討不到了!

一旦被查封法拍絕對都會搶著來繳清,這時不但沒有什麼打折,每一塊錢都要繳清還要負担法院的手續費,把所有這些催收的成本都算他頭上,這通常也要一兩千塊跑不掉!

要統統繳清才去法院幫他撤銷!

最會惡性積欠管理費的都是那些房子好幾間的人,因為這種人通常都是在玩房地產的,所以手頭上隨時都有幾間房子在輪轉,反正隨時都可能賣掉,管理費能賴就賴,欠得多還可以討價還價打折,所以欠越久對他們越划算,欠夠久說不定就不用繳了!

這就是這種人的心態!

所以跟這種人不必溝通,他們也無意溝通,他們目的只有一個:拖時間!

拖到房子賣掉或管委會放棄!這種人只怕查封!

這些房子都依賴精細的財務摃桿在維持的,也就是以屋養屋,只要有一間被查封就會發生連鎖反應,所有資金都會跳票,到時所有房子會一齊沒了,這就是他們的弱點!!!

殺豬要殺到喉、打蛇要打七吋,對準他們的弱點痛下殺手就好,不必浪費時間精神找他們喬!

本狼社區裡也有兩三個這種住戶,當年也是欠繳大戶,發現新管委會真的會封房子全都搶著來繳,其實當時本狼甚至還沒動他們的念頭呢,如今他們都是繳管理費的模範生,一定準時繳清絕不會拖!

當時本社區裡有三戶最惡劣的欠繳大戶,一戶收到存證信函就來繳清,一戶被查封時認輸來繳了(含法院手續費),最頑劣那戶的如意算盤是等三拍賣不掉再低價買回,結果一拍就賣掉全家掃地出門滾出社區,拍賣所得要先扣除管理費及相關費用,本狼收回管理費加上一戶好住戶,新來的可是守規矩的良民呢!

這件事之後那些有幾間房子的就統統來繳了!

這麼做的好處是,不用吵架不用喬,更不用像新聞裡的主委惹禍上身,本狼只是坐在社區辦公室裡打打公文,再指揮總幹事去跑法院就完成了,甚至連對方長什麼樣子都不知道!

最後,做這種事千萬不能心軟,絕對不要心軟,更不能屈服對方任何手段(從下跪到恐嚇),叫他有問題去跟法官講!

好了,沒了,動手封吧!不要心軟,越狠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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