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6日 星期四

【天狼觀點】假新聞真擴權?



政務委員唐鳯提出的防杜假新聞機制,在本狼看起來只是又一個迷信委員會或政府藉以擴權或兩者皆是的手段而已,只會把言論控制權交在少數人(政府)手裡,絕對達不到目的,是說他真的就是這目的的話!

整頓媒體含處理假新聞方法如下:

立法明訂,凡有登記以媒體營運之平面及電子媒體,不論營利或非營利須按下列法規運作:

一,境外資金不得投資本國媒體
二,企業不得併購或投資或持有媒體股份
三,違反一二項者資金股份一律沒收及處十倍罰鍰
四,一二項亦不得透過代理人進行
五,企業主管及其三等親亦不得兼任媒體董事或職務
六,違反四五項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得假釋緩刑易科罰金
七,媒體間不得併購及交叉持股,違者吊照停止營業
八,報導內容人事時地物五項,其一者為假或誤或無法證明時,即判定為假新聞!
九、一年內只要出現三則假新聞或連續三年都出現假新聞,即吊銷執照停止營業
十,所有報導都須俱名,違者以假新聞論

只要訂這十條,開放民眾向司法單位提告或檢方主動偵辦,注意,是提告不是檢舉,台灣的媒體環境會在一夜之間變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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