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說:有一群人明明生活在底層,權益被傷害被剝奪,卻抱持著統治階層的心態,沒有任何動物會這麼做!
在所有反對抵制頂新味全的藉口中,最愚不可及的就是,這個抵制會傷害到特定群體或特定人士的權益!
若以這個邏輯,所有抗爭都不該進行,因為任何形式的抗爭都一定會傷害損及某些人的權益,而,最文明的社會都是抗爭最多的社會,所以,這些社會是錯的?
抗爭的本質就是,妨礙社會秩序、破壞政府運作,以此壓迫有關當局重視並改善問題;注意,妨礙社會秩序、破壞政府運作就是抗爭的本質;任何抗爭只要不妨礙社會秩序不破壞政府運作,就不會有人理你!
最好例子就是國道收費員!
抗爭是文明社會的一部份,更是文明程度的指標;一個不容人民抗爭的社會是野蠻社會,社會壓力無法釋放最終會變成內戰!
反對所有可能妨礙他人的抗爭?可以去住北韓,那裡絕沒有抗爭!
這些混帳東西知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人的奴性可以這麼深入骨髓實在是種奇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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