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5日 星期三

【社區管理】管委會要這樣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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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廿九條明文規訂:




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者


應由管理委員互推一人為主任委員


主任委員對外代表管理委員會




法律上的意思就是,主委要承担所有管委會的法律責任(包括刑責,主委當到坐牢的可不是沒有),同時,也握有管委會所有權力,沒有主委同意,委員會任何決議都無效,就算是由會議表決通過的決議主委都可以否決(只要他/她在法庭上能講出個道理就行),基於前述,除非你能提出主委嚴重違法的事證(不夠嚴重還不行喔),法院和法官都站在主委這邊。記住這段話,這就是管委會運作的基本原則,任何管委會只要不是以主委為中心運作的都有問題,委員一定在A錢!!!


從一開始的管委會產生就要跟著這個原則:


一,把社區依建築結構來劃分選區,以區、棟、梯、層等視各社區特性不同來劃分,由該區棟梯層的住戶投票選出壹到數名委員,須由得票最高者担任,放棄的由次高票遞補,餘此類推。


二,當委員產生後,新任委員第一次開會須在全員到齊的情況下經半數以上通過選出主任委員!


三,主委產生之後,再由主委指派特定委員担任特定職務並組成管委會。注意,管委會不一定要把所有委員都包括進來,事實上,管委會人數越少越好,省得人多嘴雜會開不完,見過開會開到天亮的管委會嗎?不信可以試試看!


當然,這不是鐵則,可以有一點點的變通(須在社區規約中明訂),那就是把一、二條合併為:


一,把社區依建築結構來劃分選區,以區、棟、梯、層等視各社區特性不同來劃分,由該區棟梯層的住戶投票選出壹到數名委員,須由得票最高者担任,放棄的由次高票遞補,餘此類推;再由全體住戶不分區投票,在總出席數超過一半並得票過半者担任主任委員。


二,主委產生之後,再由主委指派特定委員担任特定職務並組成管委會。


注意,注意,注意,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


管理委員會一定要由主委任命來組成,因為社區若是一個國家(其實它就是),主委就是總統,管委會是內閣,主委以外的委員是由主委任命的閣員而已,既然是由主委任命當然主委就可以解除其職務!


舉例:


本社區分AB兩棟共九梯,每梯住戶於住戶大會時投票選出兩名委員,共十八名委員!


新任委員於住戶大會結束後一個月,全員到齊開會選出主委,主委產生後,由主委就指定其中十四名委員担任特定職務,如副主委、監委、財委、行政、康樂等委員,連主委本身共十五名正式委員組成管委會,多出來的三名就是後備委員,不參予任何管委會活動,但是,當管委會中有正式委員因故不能担任職務(比如被解除職務)時就改任後備,同時由主委將一名後備委員改任正式委員!


這個機制的目有兩個:


一,減少委員會人數,避免人多口雜降低行政效率!


二,由主委全權掌控人事權,權責集中,避免架空!


很重要一點,不論人數多寡,管委會人數一定要奇數,不得為偶數,不然等著吵架;因為若是偶數很可能會出現表決一半一半的僵持場面,而奇數的重點就是附予主委最後決定權;主委平常不參予表決保持中立,但若是表決出現一半一半的場面時,就由主委投票定出勝負,一來避免僵持,二來增加主委權威!


如果你/妳住的社區不是照這樣運作,除非是像眷村這種住戶有高度同質性的社區,否則,管委會一定都有架空主委、委員濫權(主要是監委財委)、各佔山頭等問題,更保證有A錢吃錢甚至嚴重的事。


這整個重點是管委會人不要多,更要由主委全權控制,效率至上,否則光會就開不完,更別提管理;本狼見過千戶大社區開管委會,委員跟辦桌一樣多黑壓壓一大片,政府的內閣會議都沒這麼多人,那會真的是開到天亮的!


所以,有些社區乾脆每個區自組一個管委會,特別是各區獨立連公設都不相連的社區最常這麼做,各管各的反而好管,本狼甚至見過不到五十戶的小社區還拆成三個管委會,最小的管委會才管六戶。


當然,每個管委會的產生及運作方式還是要照前述,以主委為中心運作!


由以上可知,主委是整個管委會乃至社區的靈魂,他/她就是這個社區的總統,社區會出問題,都跟當事者不知道主委該怎麼當有絕對關係!


至於主委要怎麼當?那是下一篇的主題!






後記:


本狼所有社區管理文章只限一般的庶民社區,特殊社區如帝寶或眷村,尤其是眷村絕不適用,這以後再專題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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