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7日 星期一

恐龍法官?判決書拿出來看!!!

Giganotosaurus_carolini_by_IRIRIV.jpg 


它媽的!又來了!


看最下面的新聞......


這也恐龍、那也恐龍、你它媽演侏儸紀公園啊!?


話都你們在說,判決書拿出來看!!!!


媒體都刻意去挖掘報導這類淫童案是件很奇怪的事,而且有志一同都說法官輕判;似乎有在誘導大眾視聽來配合白玫瑰運動之嫌,弄得一堆頭腦不清的愚民都認為台灣司法爛到根了!


可是連節錄一下判決書內容,做個平衡報導(現在記者是不是都沒學過這個詞啊?)都沒有!


撰稿人還不敢寫姓名!


任何正經的新聞記者都會刊出自己名字以示負責,這種新聞只寫個〝社會中心〞,擺明就有鬼!


根據之前引發白玫瑰暴動的姦童案判決書來看,整件事完全是媒體扭曲所致;把上千字的判決書、對法條的引用、證據的審視、案發情況的考量等等,全部簡化扭曲成一句話:


沒有違反女童意願所以輕判!


一分事實、九十九分灌水!


根本就是惡意造謠!


混帳!


每件案子都是個案,沒看判決書絕不能妄下斷言,可是媒體卻都故意一體簡化,引發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對法律輕視,這些媒體好像故意製造這種不安和不信任感!


本狼覺得這一切好像在蘊釀某件事,在大選前媒體蓄意製造社會動亂,把司法威信破壞殆盡的目的何在?


對哪個人、哪個組織或哪個國家有好處? 


再一個多月就會知道了!


 


 


又見恐龍法官? 性侵6歲女童二審判無罪


 更新日期:2010/09/27 10:0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在性侵幼童問題引發各界關注之際,有爭議的判決不斷浮面檯面;一名男子涉嫌以手指性侵鄰家6歲女童,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刑3年4個月,台南高分院二審卻認為女童多次證詞不一,也不採信測謊及精神鑑定,改判被告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925白玫瑰運動集會」上週六傍晚於凱達格蘭大道登場,訴求汰換不適任法官,並建立性侵案件專家證人制度,但幼童性侵案的爭議判決還是不斷傳出。這起案件,被告與女童為鄰居,女童常在下課後跑到被告住處玩耍,去年7月某天傍晚,女童又前往被告家中玩電腦時,遭對方以手指撫摸下體,還企圖插入陰道內。


女童母親發現女兒下體有異後,帶往醫院驗傷,醫師診斷為「外陰部微紅,處女膜完整」;後來又前往醫院進行精神鑑定,發現女童有明顯焦慮害怕、夜眠差、注意力不集中等症狀,經診斷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全案進入司法程序後,嘉義地方法院徵得被告同意後,曾指示刑事警察局對他進行測謊,結果在「你有將手指插入她的陰道嗎?」、「你有在家中將手指插入她的陰道嗎?」及「你有摸她的陰道嗎?」等三個問題上都呈現不實反應。法官認定被告有罪,並依刑法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4個月。


被告不服判決,檢方也認為量刑太輕,都提上訴;對於被告有無以手指伸入女童下體,二審法官認為證述並不明確,也不採信測謊結果、醫院精神鑑定,改判無罪。法界人士認為,法官專挑供詞瑕疵處作為無罪判決根據,無視較科學的測謊及精神鑑定結果,當然會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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