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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7日 星期五
【天狼觀點】洪案的古怪之處
目前已知,桃園地院對原先軍檢的起訴書照單全收,沒修正其中的扭曲及錯用法條,才會讓一干人犯把責任卸光!
【洪案輕判的問題關鍵,是軍檢起訴書將542旅及269旅的被告論以不同法條起訴,切割事實,導致因果關係分散責任。】
問題是,桃園地院的檢察官在幹嘛?為何沒修改甚至重擬起訴書呢?洪家的律師們這幾個月都在幹嘛?搶曝光選台北市長嗎?
竟還讓法院照用軍檢起訴書不加修正甚至重擬連異議都沒有?
沒有異議就表示同意軍檢的看法,司法法官只能照著軍檢預先設好的劇本來走,這比軍審更糟,那廢軍審的目的就只是放郭力恒出來和讓林毅夫回家!
本狼真的認為這個公民1985有很大的問題!
延伸閱讀:點這裡
2014年3月6日 星期四
2014年3月3日 星期一
2014年3月1日 星期六
2014年2月17日 星期一
2014年2月14日 星期五
【天狼論法】怎知被吃案?!
在媒體上常常看到疑似被害人出面指控警察吃案的新聞!
尤其網路鄉民紛紛出面述說,自己或三叔公的大阿姨的小兒子的乾爹的表兄被吃案的經過,特別是從沒接觸過警察、沒進過派出所、連案都沒報過的網民都有被吃案的經驗!
警察吃案顯然成了台灣嚴重的社會問題!
本狼在此提出幾個標準,只要警察有以下行為之一就是在吃案:
一,沒有當場射殺加害人!
二,沒有對加害人酷刑拷打!
三,沒有對加害人嚴詞厲色破口大駡!
四,沒有當場羈押加害人並立刻移送法院!
五,沒有聽從被害者指示當場逮捕加害人!
六,沒有做任何對加害人不利之行為!
七,沒有為被害者的不幸痛哭流涕滿地打滾!
只要警察的行為合於上述任何一項,不要懷疑,你被吃案了!
2014年2月5日 星期三
【天狼觀點】先認識自己才有主體意識!
在國民黨故意刻意蓄意惡意存心地洗腦教育下,絕大多數台灣人對自己的自我認知都被模糊化,甚至自我矮化、自我妖魔化,在這種情況下,台灣主體意識無從建立。
從種族上來說,台灣人都是原住民、漢化原住民、原漢通婚的後代,所謂唐山過台灣的中國移民只是我們一小部份的祖先,這已經是基因檢測出來並確定的事實。
當你說出類似不論先來後到、不該分彼此、沒有族群之別等等,這種政治正確的語言時....
恭禧,你以高分通過拿到國民黨校的洗腦畢業證書!
以下是台灣人在法律上的定義應為:
一、個人、父母,或其祖先於二戰終戰時在台灣設有戶籍者,即台灣人。
二、戰後自願來台灣,合法歸化放棄原有國籍宣誓効忠台灣,亦台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