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去過美國,甚至從沒離開過台灣(充軍金門不算),但這無關緊要,我的靈魂和這個國家緊密相繫;因為,真正的美國人不是天生自然,更不是基於歷史、血緣,而是建立在一致的認同。
這個認同不是山河壯麗(好山好水到處都有)、不是血緣認同(任何民族都有俊男美女)、不是種族認同(每個民族都有特色)、不是國家大愛(獨裁者最會製造這種理由)。定義一個人是不是美國人,不在於他是否出生在美國、居住在美國、是否為美國公民,而在於他是否認同美國的核心價值:
不傷他人,為所欲為
公平競爭,勝者全拿
依照這個價值觀開國先賢們創立美利堅合眾憲法,這是世界上唯一以保障個人權利、限制政府權力為主旨的憲法,獨立宣言裡甚至明文指出,美國公民有權在政府危害這個價值觀時推翻政府。
熱愛美國,就是對自由的熱愛,當美國人就是要當自由人。
什麼叫自由人?就是在不傷害他人的情況下可以為所欲為的人。
不用担心政治正確,不必去鳥社會觀感,不用在乎他人看法;在亞洲社會裡一向是群體壓倒個體,整體超越個體,台灣社會近年甚至出現『法律判決必須考量社會觀感』的反文明論調,在我們的社會裡老百姓最常說的話就是:
要考慮社會觀感!
政府要做點什麼!
只要不傷他人,我做什麼幹嘛要考量任何豬頭三的看法呢?
你缺手腳還是缺大腦,什麼都要政府來做,不會自己照顧自己嗎?
這種對群體的依賴、群體壓過個體的文化,不但對個人自由及個人心智都是巨大的傷害,更是極權和獨裁的温床,台灣民主化廿年始終不能真正擺脫獨裁死靈就是這個原因。
我在好萊塢西部片裡第一次接觸到美國,不論劇情為何共同點都是,不管好人壞人,他們都騎著馬在遼闊原野上無拘無束,愛去哪裡就到哪裡,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沒有誰會告訴他們該去做什麼,沒有社會觀感、沒有政府關切、更沒有政治正確,這些人都沒有人管的,每個人都憑自己的能力對抗天地、對抗大自然、對抗紅番不會去求政府,唯一差別是,壞人會傷害別人,好人不會。
人,不可傷人,凡事靠自己;公平競爭,贏了好處全拿,輸了就承担後果!
在戒嚴時代出生長大,隨時都會有來自週圍無形的社會壓力甚至政府壓力,告訴你逼迫你要這樣做要那樣做,這些電影傳達出來的自由感受實在不可思議,在那之前我甚至不知道這種自由是存在的。
即使在今天,我們的政府仍不斷〝教育〞老百姓該這樣做該那樣做;更多頭腦不清或別有用心的豬頭三會跳出來強調社會觀感有多重要並強迫別人要去讀四書五經,連法律都應該向社會觀感低頭;而老百姓也依賴成性,動不動就要求政府要出面管自己!!!
美國人,只沒有傷害他人的自由、沒有不繳稅的自由,以及最近歐巴馬總統新增:沒有不繳健保費的自由(這還得由最高法院判定不違憲才能執行)!
所有美國創作出來的東西中,這股自由精神無所不在,就算在非西部片的其它電影、電視、卡通等等都一樣鮮明。
慾望城市裡的三個女人,她們人人個性鮮明,成天閒閒沒事就是找男人燒幹,愛做什麼、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從沒看過她們考量什麼社會觀感,我甚至不確定美語裡有這個詞;六人行裡的六個傢伙也一樣,每個人都只以本身為出發點去面對外界,最多因劇情需要考慮其它五個傢伙的感受而已!
對,這些都是戲,但戲是環境的產物,更是創作者心靈的體現!
時時刻刻活在社會觀感和群體壓力下的心靈,絕不可能創作出這些劇本的(不信去看看台劇日劇韓劇,不小心看到時那種無形壓迫感都讓我想尖叫),這些美國編劇或劇作家似乎不知道有社會觀感這種東西,對生活在充滿環境規範及社會觀感的我來說,這真是不可思議,更有深深的共鳴。
自由,個人行為上的自由、個體心靈上的自由,就是對自由的熱愛成為維繫所有美國人的連結,只有對自由的真正理解和熱愛才會讓一個人變成美國人!
美國人,不是天生自然,而是後天造就的!
America中譯是〝美利堅〞,當年翻譯的人一定也是個熱愛美國的人,才會把中文裡最棒最美的字都加在它身上,地球上幾百個國家裡只有美國的中譯名字被翻得這麼好,否則按一般音譯的話,America應該是翻成亞美瑞卡或阿美利加之類。
美國不是天堂,它有很多缺點,因為任何事物都有代價,要享受好處就要承受壞處,也因為這些缺點讓優點更顯珍貴,因為你要努力獲取費心維護,它不會憑空掉下來!
美國俄亥俄州雅詩蘭德(Ashland)大學政治學教授、匈牙利移民彼得.史克姆(Peter Schramm),在五十多年前為躲避暴政舉家遷往美國,年幼的他問父親:為什麼要去美國?
他的父親回答:因為,我們是生錯地方的美國人!
史克姆教授用他一生大部份的時間去思考這個回答,並寫下『American by Choice』一文,他認為父親用自己的方式教導他,〝美國〞不僅僅是一個地方、一個國家,更是一種價值觀!美國公民跟其他國家的公民不同,美國人不以血緣或歷史當作公民的特徵;相反,把他們連結在一起的是一個共同認同的原則。
從這個意義上說,〝美國人〞三個字,已超越了國界限制,它代表著對自由、生命和追求幸福這三大個人權利的信奉和堅持,代表〝自由人〞;只要你信奉、堅持這三大個人權利,並以不傷他人、公平競爭的方式去追求它們,你就是美國人!
後記:
本文中有些句子借自華裔美國作家曹長青的文章,點這裡,因為本狼想不出更好的句子;他被當地華人封為〝極端親美份子〞並以此自豪,他勝過本狼的地方在於,他已在美國廿年,本狼還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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