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從小老百姓到媒體名嘴等公眾人物,都出現嚴重忤逆、不孝惡行;小則對父母惡言相向,大的奪佔父母棺材本、暴力以加甚至弒親等逆倫事件!
本狼認為,無論這些畜牲對自己父母做出多可惡、多該死的混帳行為,都不應該受到太多譴責,因為,牠只是失職父母不當教養下的犧牲品而已!
養不教,誰之過?真正應該到譴責的是這些父母!
畜牲父母才會教養出畜牲兒女,把兒女教養成畜牲,被逆倫是剛好而已,若只禍及本身已算大幸,萬一傷及他人危害社會,這些父母應該下第幾層地獄啊?
本狼一直想知道,十八層地獄裡哪一層是專門對付這種只管生不管教的畜牲啊?
可以看有關海寧格加族排列的資訊,相信會得到不一樣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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