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識,是一切的基礎,沒有常識的引導,知識和邏輯都會被誤用!
反服貿前,先了解內容!
就是一句缺乏常識惡意誤導的邏輯陷阱!
簽約,小從個人對個人,大到國家對國家之間的約,第一件事就是,確認對方的信用!
若對像是個風評良好、信用絕佳的殷實經營者,那麼,我們才可以把合約打開來看!
若對方是個前科累累、有案在身的江洋大盜,請問,這個約有需要看下去嗎?
不論它的條件有多好,你會簽嗎?
請問,中國是信用絕佳的老實人,還是前科累累的強盜?
因此,服貿內容寫些什麼,很重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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