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文明和野蠻,不是高樓大廈多就是文明喔,那中國是地球上最文明的國家!
文明和野蠻的分際在於,這個社會是依法律運作還是潛規則運作,每個社會每個組織都有潛規則或叫不成文法或習慣法,它不會因為成文法律的制作而完全消失,還是多少會保留一部份,在這個社會裡事務運作主要是依明文法律還是潛規則運作就文明和野蠻的關鍵!
文明社會絕大多數都是依明文法而行,超越或抵觸明文法的潛規則都早已廢棄,若是潛規則明顯超越明文法,那社會就不穩定,潛規則高於法律到一定程度時,社會秩序就無法維持!
一定的!
台灣社會一樣有各式潛規則,以社區管理這塊來說,設有管委會的社區都有各種分紅的潛規則,比如承包社區工程總幹事可以拿五趴到十五趴,本狼見過最狠的拿卅趴;主委比照辦理,委員會再分紅,還有很多其它非常複雜的分紅方式,多年前本狼見過連保全清潔人員都還要把薪水分總幹事或主委的案例!
這些潛規則普遍到成為公開密秘,所有承包社區工程的廠商都知道,甚至所有住戶都知道,所以打破頭也要去當主委,一當上就大做工程分紅,如果你的社區老在做一些沒必要的工程,管委會一定分得肥滋滋!
本狼深知文明和野蠻的分際,十年前掌握社區時就廢掉所有潛規則,用明文制訂的社區規約來取代,對社區有用的潛規則不是載入規約就是以行政命令明文化!
第一次和廠商談價錢叫他實報實銷時,廠商還聽不懂這四個字,因為太久沒聽過了!
十年下來住戶不但變得習慣,行為談吐也文明化,原來一些不正經的阿猫阿狗幾乎都搬光了,環境好,人渣就少;而且會抵制破壞法律想搞潛規則的人!
今天在中庭發現有印度人搬進社區了,白人印度人等非洲人都有時,社區就恢復以前的國際社區了!
^_^
這回社區內戰住戶的消極抵制起了很大的作用,因為管委會收不到錢,住戶都只繳最低限度,本社區不吃不喝一個月就要廿六萬的基本花費,最低時兩個月只收五十萬,根本無法經營了,種下前主委和總幹事棄職的遠因,法律追究在後等著!
這就是明文法的好處,它可以追究責任,潛規則很容易喬掉,幾年前有個韓國女星因為被當性奴玩而自殺,這是韓國的潛規則,就本狼所知沒有人受到追究,一個女人白死了,潛規則過度發展的結果只會獨厚有權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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