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1日 星期三

【天狼論法】飛彈?棍子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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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最有趣的新聞莫過於金門有幾個惡少拿著棍棒就攻陷佔領國軍營區,並重創重傷自校級指揮官以下軍士官兵無數,三進三出虎帳如入無人之境,若非波麗士大人及時趕到該營勢將全軍覆沒,該營軍士官兵重傷者不計其數,必須後送台灣本島才免於進忠烈祠的命運!


只是本狼不確定這有沒有資格進忠烈祠就是了.....


新聞看這裡


先不談其它,單就法律層面來看,這些惡少擅闖軍營犯了『要塞保壘地帶法』!


和我們一般百姓有直接關聯的法律就是民法和刑法或是道路交通法而已,但是,還是有很多奇奇怪怪只適用特定地區或情況的法律存在,『要塞保壘地帶法』就是其中之一!


這是特別為軍營等軍事重地而設的法律!


以這次事件來說,這些惡少就觸犯『要塞保壘地帶法』:


第六條第一款、第一區全部及第二區特別指定地區如山地或要塞獨立守備地區,非經要塞司令之許可,不論軍、警、人民不得出入。


而罰則是:


第十條、犯第六條第一款或第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第五款之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注意,這只是單就闖入營區的部份而已喔,還不算攻擊守備的軍士官兵,特別是叫唆的傢伙還是裡面服役的士兵,這是以下犯上可以鎗斃的重罪;其它被叫唆的傢伙若依法論法先就要面對五年徒刑,其它如殺人未遂、傷害等等還沒算,加一加可不少年!


目前的關鍵在於事發地點到底是在營區內還是營區外,若是在營區外那就只涉及一般刑法民法,若是發生在營區內事情就大條了,除了這些惡少面對『要塞保壘地帶法』之外,營區指揮官可能就要面對嚴重失職的指控,重則要送軍法的,還不提在這個選舉的節骨眼上國防部本身要面對藍綠立委的指責!


所以,可想而知,國防部在設法大事化小,宣稱是發生在營區外不是在營區內,想方設法地把事件輕輕帶過,因為涉及太多變數,很難說事情會怎麼發展,最輕就是叫唆的關幾天禁閉而已,因為選舉別把事鬧大嘛,指揮官就叫他閉嘴不然先辦他督導不週嚴重失職,再者,金門人在過去幾十年的攏絡政策下擁有很多特權及人脈,後台硬的連金防部司令都沒看在眼裡,這小鬼家世後台是最大變數,後台夠硬關幾天禁閉,不夠硬的就拿他祭旗以息眾怒,後勢就看著辦!


只是,現在最嘔大概就是老共,幹,幾個人幾根棍子就可以擺平,老子竟放了幾百枚飛彈!!!




後記:


本狼認為,乾脆給這幾個惡少全副武裝,把他們空投到北京,說不定就能佔領中南海,國民黨反攻大陸幾十年都辦不到,這幾個小鬼很可能辦得到喔,沒看他們光拿棍子就這麼厲害,真鎗實彈連藍波都比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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