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消極上有防止私刑的作用,若是法律不再能殺人償命,殺人狂兇坐個幾年牢就可以放出來逛街,這會引發巨大的社會不滿和不安,更何況現在已經出現公然仗著不會判死任意殺人的禽獸,而且,這絕不會是唯一的一隻或兩隻,當有這麼多禽獸殺人不用償命時,會引發什麼反作用?
本狼認為,只要再出現個三五隻這種人渣,一定會有人動私刑!
最近某個人渣仗著『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死刑』,割開一個五歲小孩的喉嚨,想藉此吃牢飯免受失業之苦!
無獨有偶,另一個人渣只因女友謊稱被性侵,就捅人家心臟42刀還割掉對方眼臉,然後自首,以逃避死刑(點這裡)!
這兩個案子共同點就是,犯案人渣吃定了法界不判死、政府不處死的歪風,殺人不用償命,老實說,在當前的廢死歪風之下,他們幾乎確定是可以得逞的!
台灣有死刑,但很奇怪的是,在極少數人的操弄下,儘管民意八成以上支持死刑,政府官員乃至法界竟然一意孤行,法官不肯判死刑、政府不執行死刑,拿納稅人的錢養著六十幾個罪大惡極、鐵證如山的死囚不處決,最高法院最近甚至還召開幾十年來首次的死刑量刑辯論,進一步對法官的量刑權限設限!
這真的非常奇怪,本狼對此提出質疑:
一,這是由誰或哪些人,提出並決定進行這個所謂的〝辯論〞,本狼要求公開主事者身份以昭公信!
二,這件事的取決標準為何?要公開說明!
本狼最驚訝的是,國內廢死團體人數雖少也很少公開活動,更幾乎是過街老鼠,影響力卻大得驚人,政府高層法界核心全都受他們影響,廢死團體的財力和人脈顯然遠超出多數人想像!
是不是該調查一下,這些團體的資金是怎麼來、到哪去?
廢死本身是個無意義的假議題,本狼甚至懶得批判,但它的影響是巨大的,因為,『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是正義的最後防線,不用到正式廢死,光是拖延處死現在就已經引發前述的副作用!
法律已經不能再維持正義,政府公然站在兇手那邊了!
以這個捅人四十幾刀又割人眼臉的人渣來說,不用幾年就會放出來,若被害者是本狼家人,本狼絕對親自動手不會讓牠活著進監獄的,甚至在法庭上動手,反正殺人又不會判死刑,那個割小孩喉嚨的人渣已經做了明確示範!
廢死這種狗屁思想和行為已經嚴重侵蝕我們社會的法治,甚至破壞最基本的正義,我們的社會已經到快動私刑的邊緣了,只要這種情況再持續下去,只要再有幾個人渣仗著不會判死或自首免死或政府不執刑而任意濫殺....
一定會有人動私刑!!
這種人渣有任何下場,本狼都幸災樂禍!
問題是,此例一開,台灣法治將倒退數十年,對正義的價值觀和法治的信任要好幾代才能修復!
這不是台灣之福,更不是社會之福,更不是本狼所樂見!
建議把犯人丟在釣魚台上好了....一舉兩得~哈哈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12/08/2012 11:13:21 AM)
這算污染海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