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有白癡要求引進鞭刑!
鞭刑是野蠻刑罰,開文明倒車,非萬不得已、真的沒有其它可行之策時的下下策!
而且以目前黨證無敵的情況來看,絕對打不到國民黨權貴政客跟紅頂商人頭上!
那要如何處理酒駕問題呢?
本狼認為:
喝酒開車(酒駕)
就依現有法訂標準即可,取消平衡測驗,只要酒測值達到法定標準,當場拘留關一個星期(拘禁時不得放風)、罰款廿萬,拒絕酒測等同酒駕辦理!
台灣人有種變態的想法,喜歡嚴刑峻法,判不重不爽,這只是需要智慧,制訂法律就是一個社會集體智慧的表現!
智慧,是這個島上最缺乏的,更是這個政府完全陌生的東西!
突然發現,本狼一個人的智慧就勝過整個行政院甚至內閣,幹!
訂罰則的那些人也常常在外面跑攤喝酒吧!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6/20/2013 11:23:03 AM)
沒錯!
這就是我們酒駕法老掉漆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