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狼只在此指出這個法案有多愚不可及!
為什麼?
因為這種法律是針對美國特有的環境來制訂的,只能適用於美國社會,其它國家不行,尤其台灣絕不行!
最大差別在於美國是地廣人稀的國家,它的領土是台灣271倍、人口卻只有13倍,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只有33個人,台灣卻高達668個人;美國一半以上的人口都住在郊區,台灣卻幾乎都擠在都市裡,在這些地方人口密度都是每平方公里幾千人!
本狼居住的社區在長50公尺寬不到40公尺的一小塊地,就住了1500人!
500公尺見方內的大小社區加起來,人口超過3000,而這才四分之一平方公里!
人口密度這麼高的地方如果貿然實施梅根法案會有什麼後果?
假設有個強姦慣犯甚至戀童犯住在這個範圍內,而他的資料上了網被公開!?
你能想像這一帶居民發現時會有什麼反應嗎?
還有父母帶著小孩在社區花園散步或搭電梯遇上這種人時的反應嗎?
還有上網一查發現他住你家對門怎麼辦?
萬一牠長相和妳先生很像怎麼辦?
萬一牠和妳父親同名同姓或差不多怎麼辦?
妳以為抓狂的父母會仔細去分辨嗎?
是不是要妳先生被暴民打殘妳才會醒悟?
是不是要妳父親晨運時被打死妳才會了解?
法律不能造成社會不安,這種法律會發生暴動甚至私刑!
父母抓狂是一定的,地產商也會跟著抓狂,房價暴跌;餐飲、雜貨等生意暴跌,大小生意人統統抓狂,這個區域的環境、經濟、人文、社會全都亂成一團!
趕他搬家?憑什麼?搬哪去?中央山脈嗎?
性侵犯出獄再犯者超過三分之一,也就是還有三分之二不會再犯,這種法律會讓再犯者暴增到百分之百!
這在逼人犯罪走絕路、那時就不是強姦而是殺人放火、燒人全家!
若真的搞台版梅根法案,就等著天天看人被動私刑和暴動!
這些女人真的是豬頭!
面對這個事實
色狼、強姦犯、色情狂都是人類社會的必然產物
牠們永遠存在不會消失
就算立刻處死全台灣所有強姦犯,馬上就會有新生代產生
牠們是我們的一部份,更是我們的一份子
有人群的地方就有變態
但是,牠們只佔我們社會很小的一部份
妳或妳的子女死於車禍的機會
遠遠大於被姦殺
控制妳的恐懼
不要被別有用心的組織及媒體操弄妳的恐懼
更不要在恐懼驅策下玩弄立法
因恐懼而產生的法律比罪犯更可怕
它會傷害窒息甚至扭曲這個社會
不要相信那些用感性或情緒性口號為號召的組織
牠們就是操弄妳恐懼的元兇
不要被恐懼控制妳的理性
記住
我們別無所懼,除了恐懼本身
1994年7月,起因於新澤西州的七歲女童梅根遭一名鄰居誘入家中姦殺。後來兇手被發現有兩次兒童性侵害前科,但社區居民對此竟一無所知。梅根的父母於是發起一場草根性的運動,在短短八十六天內,推動州政府制定了社區通報法,為紀念梅根,該法被稱之為梅根法。
依據這個法律,司法部主動在網站公布全國有性犯罪前科的紀錄,只要輸入罪犯名字,即可檢索其性犯罪紀錄。
民眾可隨時上網覽性犯罪者的照片檔案,以確認鄰居、雇工、同事、朋友當中有無性犯罪紀錄。因為大多數的性犯罪都是在兒童周圍熟悉的環境下發生,梅根法是把性犯罪者紀錄全部公布,讓民眾可以事先防範可疑人物。
同時要求執法機關公開並通告兒童性犯罪者的檔案和住處情況,並按危險程度分級,通告學校、社區和鄰里。梅根法很快得到全美各地支持,各州紛紛仿效推動梅根法,1996年美國國會通過梅根法,經柯林頓總統簽署後,正式成為聯邦法律。
聯邦法律授權各州議會通過法律,從此全美五十州嚴令性犯罪者被釋放後,需向當地執法機關登記,執法機關則須對社區、學校通報,公開前科犯的姓名、照片、住址甚至汽車牌照。惟梅根法引起人權團體注意。先後在康乃迪州、阿拉斯加州提起訴訟,控告州政府將性犯罪前科公布網站,違反美憲法的人身權利。兩起官司打到聯邦最高法院都是敗訴,聯邦最高法院表示,該法保護公眾安全。而不是持續懲罰犯罪人士,即使有損犯罪人士名譽,但不構成對他們自由權的剝奪。
而目前各州依據梅根法案對性侵害加害人社區登記公告做法如下:
1.政府機關公開出獄的性犯罪者之姓名、罪名及住所等資訊聯邦的社區通報法規定在1994年暴力犯罪控制和法律施行法案,授權執法當局在有保護公眾的必要時,將出獄的兒童性侵害犯的資訊通知其居住的社區。在實務上,有依再犯之風險將性犯罪者分為三級。第一級者,僅對其住所地的警察局加以通知;第二級者,受到通知的對象擴大到學校及社區組織;第三級者,新聞媒體及社區大眾皆會受到通知。
2.性犯罪者出獄後自行在報紙登廣告及發信給鄰居
依照路易斯安納州1992年生效的法律,加害18歲以下被害人的強姦犯,在假釋後一個月內,必須在報紙上登兩次廣告,公布自己的姓名住址及前科。
3.賦予民眾查詢特定對象有無性犯罪前科的權利
(1)書面申請
依據愛達荷州的性犯罪者登記法,只要提供姓名、生日和社會安全碼,經由書面申請,人民即可查到性犯罪者的前科記錄。依據緬因州的刑事前科記錄資訊法,人民於書面申請中載明對象的姓名、生日、即可查到此人是否名列緬因州的性犯罪者登記冊。
(2)親自在治安機關查閱性犯罪者登記資料
依照加州1994年修正的刑法,任何人可以在郡保安官辦公室查閱兒童性侵害犯的資料登記簿,內容包括兒童性侵害犯的照片、體型描述、姓名、年齡和犯罪記錄。另北達科塔州也有類似的規定。
(3)以電話查詢性犯罪者身分
在加州,任何人只要打900這支電話,提供對象的地址、生日或身體特徵,就可查詢此人是否為兒童性侵害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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