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4日 星期一

丟了公文不知道?你騙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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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前騜上突然宣稱:民進黨執政八年,總統府「五長辦公室」竟有九三‧三%的公文(三萬六千多件)未歸檔,不知去向。


本狼對這新聞原本毫無興趣,直到格友〝四十〞寫了這篇一介憤青話從頭(三),勾起本狼當年初探網路大戰憤青練文筆時的回憶,想不到常來的格友在正常外皮下原來也是個憤青,而且以此為傲!


雖然在四十格裡回了幾篇,但畢竟是人家地盤本狼也封刀很久,本身境界早就超過以宰殺憤青為樂的階段,但在一時技癢下對這件事專門寫篇文玩玩;本文歸在天狼論法中,因為用法律觀點來看最容易也最簡單,是非曲直一目瞭然,試圖用法律以外任何觀點來看公文案的,都是胡說八道、滿嘴放屁!


網友股哥特別還為此以回應方式寫了篇論文,解釋公文是如何被陳水扁弄丟的,活靈活現你幾乎會以為是他親手替阿扁燒的,實在是本狼近年來看到最精彩的論文,格友一定不能錯過!


進入正題:


上帝要毀滅一個人必先令其瘋狂,騜上終於發瘋了!


何故?


因為從常識的觀點來看,完全說不通!


百分之九十三的公文不見了?這代表總統府「五長辦公室」裡所有公文櫃都被搬空了!


騜上幹了三年才發現公文櫃是空的?還是他三年來從不批公文?


若從法律觀點來看,他如果真的白癡到去告,本狼認為會發生以下情況:民進黨或扁辦向法院要求查封總統府所有公文全面清點,你說丟了,而且是我弄丟的,那就請法院封起來好好查個清楚!


首先,有史以來第一次法院查封總統府,光這就值回票價了!


清點結果就只有兩種:


一,公文根本沒丟!


這可不是一句〝歹勢〞就能了事啦,誣告坐牢的刑責就得看誰來担!


二,公文真的丟了!


若這樣先看究竟在誰任內丟的!凡是公文都有收發文記錄,把記錄拿出來看,日期時間清清楚楚,騙不了人!


扁政府時代發文,在收發期限內未歸檔的就是扁政府責任,要是歸檔了卻丟了,就是馬政府的責任,就這麼簡單!


若是已歸檔卻弄丟,馬政府保管不週要負法律責任!


若是沒歸檔真弄丟,先追究馬政府交接不實的責任!


簽收的傢伙踹共!


最後,才輪到追究扁政府遺失公文的責任!不過就保管不週嘛!阿扁都在坐牢了你又能按怎?


萬一記錄也丟了怎麼辦?


若連記錄都丟了就是證據不足,依據無罪推斷,民進黨不會有事,馬政府自己顏面無光,這回不太可能再有一位大宋法官轉世來保馬了;民進黨還可以藉此把所有事都推給騜上!


從以上可知,這件事不管怎麼搞都是騜上自己倒楣,對手不會有事,因為不論從法律或常識觀點都說不通嘛!


到底是誰出這個餿主意啊?這傢伙一定是民進黨卧底的!


所以,這個消息一出來,本狼當場笑到差點尿褲子,天助狼也,天亡馬也!


誰都知道打這張牌當然是選舉招術、政治操作,成王敗寇,馬英九也担心下台後會被抄家清算,光是綠卡問題,猫纜問題;他兩個女兒的支那老闆怎麼都剛好拿到台灣官方的大合約,反而台灣廠商拿不到;他姐姐和竹聯教父白狼的交情等等!

想必有一堆人等著他下台時要抄他的家,所以,馬英九無論出什麼牌來拉高本身選情都是理所當然!

問題是,這張是爛牌,甚至根本不能當牌用,畢竟會引用大宋律法的法官已經退休了,現在法官都只懂中華民國法律,而在中華民國法律下這種說法是不通又不通!


不過,總算騜上身邊不全都是死人,有人還是頭腦清楚的,因為這件事目前已經完全從媒體消失,連騜上本人都不再提起!


若不是憤青本狼還真沒興趣寫這事,沒看連騜上都自討沒趣了!


本狼唯一遺憾的是,這件事大概就此打住了,不然還真想看看法官下令清點總統府所有公文時的場面,還有馬英九會有什麼反應!


正常人不關心誰拿走公文,騜上怎麼會以為老百姓在乎政府公文是不是被拿去當柴燒?只有憤青才會在意,而且發展出各種精彩度不遜幽浮陰謀論的觀點,格友一定要去看看股哥的論文啊,天狼強力推薦!


憤青的定義是,完全憑主觀認定為判斷標準,無視客觀事實或證據者!


在一定程度上每個人都曾是憤青或糞青,因為都有年少輕狂思想不成熟情緒超過理性的階段,但是超過廿五歲或出社會自力謀生的人(不用自力謀生者不在此限)就應該結束這個階段,而且,會選擇性地忽視客觀現實以主觀取代,這實在是很可怕的事!


在黃飛鴻電影裡有一幕:


陸皓東看著陷入狂熱的白蓮教徒真心相信自己神功附體、刀鎗不入,前仆後繼地衝向鎗火,他頹然坐倒在地說:


他們可以為了一尊泥菩薩連命都不要,若所有人都像他們,我們要逃哪裡去啊?


電影裡還有黃飛鴻來解圍,幸好我們生活在文明社會不需要黃飛鴻,一個需要英雄超人的社會是很可悲的!


文明社會需要的是法律,所有爭端都用法律來解決,所有疑問都用法律觀點來質疑,在法律之下所有憤青的扭曲觀點及言論都經不起任何考驗,在理性、邏輯、法律的光芒下,他們都會像見到陽光的吸血鬼般灰飛煙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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