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

禁止性交、以防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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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婦女團體終於發瘋了,她們要求把強姦罪中〝違反其意願〞的條款進一步定義為:違反意願不一定需要有強迫行為。


這真是荒唐,詳情看這裡

如果這麼荒唐的法律真的通過的話,男女間進行親密行為時,一定要保護自己不會在一時激情後吃上強姦罪的官司!

以後的男女要性交時,是不是要事先開立『性交同意書』給對方,然後再各自找一位中立的公證人,全程在場觀看以保證沒有強姦,而且事後要採集雙方體液封存三年以備不時之需?

若是如此本狼認為到時會發生以下情況:


志明和春嬌在賓館大廳一見面就緊緊相擁,吻得難分難捨半天才分開,兩人嘴唇間還拉著一條長長的銀絲。

「哈....這..位是我的見證人,維特!」志明喘著氣向春嬌介紹站後面的男子。

「喔..不好意思...您好,他是我的見證人,伐克!」春嬌介紹她身後的男子。

「我們是老朋友!」雙方點頭致意不帶情感,充份顯示專業素養。

「我不是叫妳一定要找個女見證人嗎?怎麼會是男的?」

「沒辦法,所有女見證人的案子至少都排到兩年以後了,男人也都想找女見證人,而且你還不是找個男的。」

「可是我不想有三個男人看妳光著身子!」

「那你想再等兩年嗎?」

「......」志明把想說的話全吞回去了,光是約這兩個見證人就花了快一年,他可沒法再憋兩年。「好啦,上樓啦!」

兩人拉著手衝進電梯裡,兩位公證人不慌不忙地跟在後面。

一進房間志明和春嬌就拼命扯掉對方的衣服,維特把門帶上並鎖起來,伐克打開櫃子和冰箱拿出飲料跟爆米花丟一份給維特,兩人在正對著圓形大床的沙發上,各自挑了個視線最好的位置坐下。

志明春嬌脫得只剩內衣褲後就跳上床一陣狂熱擁吻,四隻手在彼此身上像揉麵般搓來搓去,兩個公證人沉默地喝飲料吃爆米花,面對床上的活春宮連心跳都沒多一下,充份顯現他們的專業以及見多識廣。

志明伸手扯春嬌的內褲!

「停!住手!」維特突然開口。

火熱忘我的兩人突然驚醒。

「怎麼了?」

「志明,你不能脫她的內褲。」維特以權威無比的聲音說。

「為什麼?她讓我脫的啊?!」

「是啊!」春嬌說道。

「根據法律,強姦就是違反對方意願與之性交,而〝違反意願不一定需要有強迫行為〞,所以她沒有阻止你脫褲子不代表沒有違反其意願!」他看了伐克一眼。

「我附議。」伐克的聲音冷靜得像在看動物星球。

「可是,讓他脫褲子是我的意願啊!」春嬌快急死了。

「對!」志明憋得快口吐白沫了。

「志明,身為你的性交見證人,我有義務保護你不會變成強姦犯,若你不接受我的專業意見,我就宣佈這場性交必須立刻中止,兩位另請見證人。」

「我附議。」伐克說。

「好啦,我自己脫就是嘛。」春嬌扯下內褲丟到一旁,順便連胸罩都一齊扯掉。

完美的身材展現無遺,志明看著兩座聖母峰和下面的黑地毯,簡直要抽筋了,春嬌的手伸進志明內褲裡正要掏出來..

「停,住手!」伐克喝道。

「又怎麼啦?」床上兩人一齊叫。

「春嬌,妳不能把它掏出來,要志明自己掏出來,否則妳就有違反其意願的可能。」

「我要她掏出來、我同意她掏出來、她刴下來也沒關係!」志明太陽穴的血管像蛛蜘網似地擴散,頭上開始冒煙了。

「見鬼,女人要怎麼強姦男人?」春嬌氣得大叫。

「法律之前男女平等,不是只限制男人,我這是在保護妳。」伐克用包公的口氣說道。

「我附議。」維特聲音跟剛剛的伐克幾乎一樣。

「幹,我自己脫!」志明把內褲丟到吊燈上去。

春嬌歡呼一聲倒在床上,兩手抓著腳跟雙腿拉成V字型,把胯下張開到極限;志明撲上去抓著春嬌的手掌,尖端抵著開口,把全身力量集於腰部要發出乾坤一插時...

「停!」兩個公證人一齊喊!

「又怎麼啦?」志明和春嬌一齊吼。

「志明,如果你插進去就是強姦!」維特的聲音冷得像冰塊。

「讓他插進來、我要他插進來、我命令他插進來。」春嬌兩眼像終結者般發紅。

「不行!我再解釋一次:〝違反意願不一定需要有強迫行為〞,所以她沒有阻止你不代表沒有違反其意願!」他的眼神跟銅像一樣無情。

「不准他幹,老娘幹,總行吧?」

春嬌不知哪來力氣,抓著志明肩膀往旁一翻就騎到志明身上,她把胯下抵著志明尖端就要往下坐...

「停!」公證人一齊喝道。

「幹恁娘!」志明和春嬌一齊開幹。

「這和剛才沒兩樣,志明日後可以宣稱〝擔心影響兩人關係,結果在「違反其意願」下遭性侵〞,春嬌,妳想坐牢嗎?」伐克說。

「哇...到底要怎樣啦...嗚.」春嬌受不了,哭了起來。

兩個公證人低頭商量一陣,伐克點點頭,維特把化妝枱的凳子拉過來。

「志明,你坐上面,春嬌坐你身上,這樣萬一日後要上法庭,我可以聲稱妳只是坐在他身上,插進去純粹是意外。」

「我附議。」伐克說。

志明幾乎是飛到凳子上去的,春嬌跟著喜孜孜地跨在他身上一坐,志明深入春嬌體內最深處;他痛快得要仰天長嘯,忘了凳子沒椅背,整個人往後跌,春嬌狠狠地坐到他身上。

她聽到有東西折斷的聲音,可是春嬌從來沒聽過這種聲音!

志明口吐白沫兩眼直翻地昏過去,春嬌嚇得跳起來,發現志明胯下的它折成一個不可能的角度。

「怎麼辦?怎麼辦?怎麼會這樣?我該怎麼辦?」春嬌快嚇瘋了,看著兩位公證人。

「我哪知道啊?」兩人異口同聲,像雙胞胎。

「你們不是公證人嗎?」

「我們只管有沒有在〝無強迫行為下違反其意願〞強姦對方而已。」維特無辜地說道。

「我附議。」伐克說。





後記:

維特和伐克是格友尼爾張筆下的人物,本狼承諾向尼爾保證會讓他們在自己作品裡跑個龍套,特此向尼爾致謝!

1 則留言:

  1. 「違反意願不一定需要有強迫行為」
    ↑這是在鼓勵公主病嗎?


    版主回覆:(11/16/2012 12:44:54 PM)

    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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