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在兩三年前間接地涉入地方政治勢力後,突然發現被樁腳包圍了,原來本狼住的這一帶有那麼多隻樁腳!
在先入為主的觀念裡,担任樁腳的應該都是地方上有頭有臉頗受敬重的人才對,大樁腳理應都是鄉紳長者、小樁腳也至少都是家業殷實在地方上廣結善緣,結果不是。
本狼見到的所謂樁腳全都游手好閒、混混地痞、不務正業、猥瑣不堪的鼠輩,幾乎個個都有前科,有的根本就是黑道(全都嘍囉,大尾點的誰鳥你啊?)!
牠們手上有票嗎?當然沒有!牠們在地方上有影響力嗎?牠們按哪家電鈴人家就會報警!
就本狼的觀察牠們都只是沒事就湊在一起喝酒聊是非賭博唱歌的無業遊民,或沒有正當職業、無固定工作的地痞,別說結緣拉票、牠們連魚肉鄉里的種都沒有。
藍的綠的都一樣!!
為什麼本狼認知會錯得這麼離譜?
因為樁腳這種組織最早來自羅馬帝國,並在羅馬共和時期發展到極致,當時羅馬帝國可以說是建立在樁腳們身上的。
(client)這個字在英文裡是客戶或委託人的意思,但在拉丁文裡它的意思就複雜很多,帝國共和時期這些client的作用之一,就是要替他們的上位者承平時在地方廣結善緣、選舉時拉票助選,也就是相當於我們的樁腳!
但絕不只如此,他們還要在戰時出生入死!
共和時期的羅馬沒有常備軍,只在有需要時才召募公民組成軍隊(這麼強大的帝國竟沒有常備軍只用募兵,真是不可思議),而且限於預算及避免權力過度集中,每個將軍只給兩個軍團,不夠怎麼辦?不夠的將軍自己去想辦法!
怎麼想辦法?叫樁腳們出力出錢甚至出人!
事情是這樣運作的:
古羅馬的權貴們天亮就起床,在梳洗完畢用過早餐後,就來到大廳裡坐下開始接見陳情者,通常在院子甚至門口早就排滿一大堆請願的人也就是樁腳;陳情項目小從普通糾紛大到商業仲裁,或是借錢、討個肥缺通通都有,權貴們看情況一一做出決定,通常只要在合理範圍內大概都不會空手而回。
到了選舉時,權貴就會召見或通知這些人,大吔哇要出來選議員啦,你們給我出來助選拉票;這些樁腳從文宣到選票都一手包辦,有時連每個人負責多少票都負責好了,要知道這些樁腳也是小權貴也有自己的樁腳,小樁腳又有更小的樁腳以此類推。
它就像老鼠會或直銷的拉下線,但卻是雙向的,上線要為下線謀福利、下線為上線出人出力。
權貴一旦選上成了更大的權貴,論功行賞當然少不了樁腳好處,比如拿到更好的商業合約什麼的,要知道在共和時期是禁止議員從商以免官商勾結(古羅馬人連這都想到,真是了不起),但議員不可能真的是無產階級,所以生意由自己奴隸經營然後樁腳們去承包,會偷工減料出黑心貨嗎?不會!
跟我們不一樣,羅馬人蓋的公共工程耐用幾千年很多到現在還在用,因為做得不好出槌是老大丟臉,讓大吔丟臉輕的傾家蕩產、重的人頭落地,羅馬人一向重賞重罰。
一個初到首都發展的年輕人,人生地不熟怎麼辦?通常老家會有人介紹到首都後去找某某人,這個某某人就是樁腳啦,他會替這個年輕人做安排:
你是鞋匠啊,手藝不錯吧?我有個小店面剛好空著就租給你,租金以後再說。
然後叫來管家奴隸,你去跟某某人說,把鞋廠訂單每個月分一百雙來給這小伙子。
從此年輕人就是他的忠誠下線,他效忠哪個上線這個年輕人自然也效忠。
一旦大吔要出國打仗軍團不夠怎麼辦?要樁腳們去辦!
大樁腳拉中樁腳,中樁腳帶小樁腳,小樁腳拉著剛剛那個年輕人上場,噼瀝啪啦的兩個或更多軍團就出來了,軍隊要指揮官,哪來的?
古羅馬軍制裡的十人長、百人長、千人長、軍團長全都是權貴們的大樁腳,一旦打勝仗可以姦女人、搶戰利品、分奴隸、分土地甚至城市,這個時期的羅馬名將經常在打完仗後就在當地下令軍團建立殖民城市,蓋好後整個軍團就搬進去,那個年輕人如果沒死的話,現在就是新城市裡的大地主、權貴、議員,換他每天早上接見請願者了。
所以越上位者下線的樁腳越多,而且是可以繼承的,父親死了兒子繼承老爸所有人脈;這也就是為什麼凱撒和龐培政見不合會變成內戰,因為他們是帝國最高權位者,兩人下線的樁腳組織加起來幾乎就等於羅馬帝國了,所以一旦摃上就不可收拾。
但是在進入帝政時期奧古斯都建立常備軍隊,加上帝國停止擴張跟長期和平還有帝國行政制度化後,羅馬社會分工越精密越複雜,這種client的樁腳組織漸漸只剩下助選功能,到了帝國後期公民從政意願低落時連這功能也沒有了。
這就是為什麼本狼會對台灣樁腳素質低劣這麼震驚的原因,本狼一直拿羅馬client來當對照,他們能文能武、會經商懂生意、能外交折衝、會政治手腕、還能治國滅國,凱撒、龐培還有其它共和名將無一不是樁腳出身,說羅馬是樁腳帝國一點也不為過。
照片上是人家的樁腳,看看我們那些嚼檳榔穿拖鞋的樁腳!
古羅馬人看到就直接丟去餵獅子!
現在不能這麼做真是太可惜了,這是少數今不如昔的遺憾,也怪不得台灣的政治又髒又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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