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9日 星期三

【天狼書坊】天下第二書:羅織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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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人類文明史上第一本有系統、有組織、按步就班,教導你如何構陷他人、製造寃獄、甚至如何用刑,為自己搶奪榮華富貴建立社經地位的書!

就本狼所知還有一本類似的書,是在中世紀由天主教庭出的〝獵巫手冊〞,但是這本手冊完全建立在基督教義上,而且還是極度扭曲過的教義,只能適用在中世紀的歐洲,放在其它時代或地區就只是沒有意義的胡言亂語而已!

但是羅織經不同,它不受時空限制,只要有人類,只要形成群體,這本書就可以用,尤其在今天的職場上若能運用書中的智慧,絕對可以平步青雲扶搖直上,當到主管、經理、總裁、甚至總統!

馬英九對付陳水扁的手法完全就是羅織經的操作典範,方法就在第四卷、第五卷、第九卷、第十卷、第十二卷裡,騜上甚至可能在阿扁掌權的頂峰期就開始安排了,所以當扁案爆發時本狼就覺得這整個過程完全就是來俊臣的風格,一絲不差!

第十卷,人皆可罪,罪人須定其人。罪不自招,密而舉之則顯。

意思就是:人都可以定罪,加罪於人必須先確定對象。罪行不會自動暴露,密告並檢舉他就會讓罪行顯現。

扁案所有證據幾乎都在一夜間爆出來,細節清清楚楚、時間甚至可以遠溯好幾年,表示早就在羅織甚至下餌啦,行賄送錢的根本就是故意派去的!

第十二卷,事不至大,無以驚人。案不及眾,功之匪顯。

翻譯過來的意思是:事情不大,就不能讓人震驚。案件沒有牽扯眾多,功勞就不能突顯。

想想當時塑造出來的聲勢,厲害吧!騜上一定也有這本書!

若非時代不同,阿扁全家甚至民進黨主要成員都滿門抄斬,第十一卷在現代不能用至少文明社會不行,實在替騜上可惜!

這本書因改朝換代曾一度消失在歷史中,但據譯者宣稱,他在日本看到一份古代手抄版,把它帶回支那經兩年整理後出版(人家怎麼會把唐代古籍給他的?),但把其中某些〝用刑的惡德〞跟〝邪惡的智慧〞刪除,以免影響社會風氣!

趕羚羊!

支那人就是支那人,就是愛暗摃留一手;西方人認為知識要廣為傳播才能提昇文明,支那文化卻是老要暗摃關鍵一手,每經一人就摃一手,傳到後來就只剩斷簡殘篇,西方文化卻是每經一人就加一點,最後就形成集體智慧,連對自己祖先的遺產也這樣,唉!

開卷第一句:人之情多矯,世之俗多偽,豈可信乎?

翻譯過來就是:人類情感大多是偽裝的,世間習俗大多是虛假的,怎麼可以相信呢?

漂亮!

一語道破人性真貌和世間真相,本狼一直覺得,大奸大惡之人經常是最聰明的人!

第十卷第一句:法之善惡,莫以文也,乃其行焉﹔刑之本哉,非罰罪也,乃明罪焉。

意思是:法律的好壞,不在拘泥法條,而在如何執行;動刑的目的,不是處罰犯罪,而是確立罪名。

它在教你怎麼玩〝法〞!

騜上那本這段一定劃了紅線,押扁過程把法律扭曲到極限,實在漂亮!

那些口口聲聲吵著說法官不可拘泥法條的混帳王八蛋,一定它媽的都是來俊臣後代!

本書和孫子兵法一樣都是人類智慧的代表,不同的是,孫子兵法格局極大而且超越善惡,羅織經格局很小並只限個人為私利為惡,這本書裡的智慧只能做壞事,它把人性裡最自私利的邪惡面清楚剖析,並說得很清楚:

第五卷:使視人若寇,待親如疏,接友逾仇,縱人之惡餘,而避其害,何損焉?

翻譯:把別人都當強盜,對待親人像陌生人,對朋友比仇人更狠,縱然被人人厭惡,卻能躲避禍害,又有什麼損失呢?

看到沒?絕對的自私,毫無愧疚的自私,被人人厭惡也沒關係!

這就是我們現在說的,自我感覺良好!

說忠良道忠良,自古忠良無下場;第八卷:奸有益,人皆可為奸﹔忠致禍,人難為忠。奸眾而忠寡,世之實也﹔言忠而惡奸,世之表也。

翻譯:當奸臣有好處,人人都可以成為奸臣﹔當忠臣招致禍患,人就很難做忠臣了。奸臣多而忠臣少,這是世間真實的狀況﹔說自己是忠臣而厭惡奸臣,這是世間表面的現象。

職場官場都一樣,最會拍馬迎逢的一定都是昇遷最快的,最會笑裡藏刀暗下毒手的頭銜越大!

如果你已經厭倦當個基層員工、小螺絲、小棋子,想翻身;把這本好書好好讀個幾遍,沒看連替小蔣拿公事包的小廝都能當到總統,你會比他差嗎?

你還不用去買,本狼把全文帶翻譯都放在下面!

突然想到,那些被刪除的〝用刑惡德〞跟〝邪惡智慧〞是不是在騜上那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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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人卷第一

一、人之情多矯,世之俗多偽,豈可信乎!子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恥其匿怨而友人也。

二、人者多欲,其性尚私。成事享其功,敗事委其過,且聖人弗能逾者,概人之本然也。

三、多欲則貪,尚私則枉,其罪遂生。民之畏懲,吏之懼禍,或以斂行;但有機變,孰難料也。

四、為害常因不察,致禍歸於不忍。桓公溺臣,身死實哀;夫差存越,終喪其吳。親無過父子,然廣逆恆有;恩莫逾君臣,則莽奸弗絕。是以人心多詐,不可視其表;世事寡情,善者終無功。信人莫若信己,防人毋存幸念。此道不修,夫庸為智者乎?

【譯文】

一、人類情感大多是裝出來的,世間習俗大多是虛假的,怎麼可以相信!孔子說:『甜言蜜語、和顏悅色、畢恭畢敬,左丘明認為可恥,我也認為可恥。』真正可恥的是他們心中藏著怨恨,表面卻與人友好的虛偽行徑。

二、人的欲望多種多樣,但本性都是自私的。事情成功便享受功勞,事情失敗就推委過錯,聖人也無法克服這點,這就是人類的本性。

三、欲望多就會貪心,太自私就會偏差,罪惡就由此而生。老百姓害怕懲罰,官吏恐遭禍患,不得不收斂自己的行為;一旦有機可趁,誰都無法預料。

四、被陷害常常是因為對人沒有仔細的觀察,受災禍往往是由於對人心慈手軟。齊桓公過份相信他的臣子,以致死亡實在讓人哀痛。吳王夫差沒有吞併越國,最後導致吳國滅亡。關係親密沒有超過父子的,可是像楊廣那樣的逆子卻總是存在;施以恩德沒有超過君對臣的,但是像王莽那樣的奸臣卻從未斷絕。所以,人的內心隱含著太多的欺騙,不能光看他的外表。世事無情,好人總是得不到功勞。不要相信別人只能相信自己,防範別人不要心存僥倖。不了解這個道理,還有什麼智慧可言!

事上卷第二

一、為上者疑,為下者懼。上下背德,禍必興焉。

二、上者驕,安其心以順。上者懮,去其患以忠。順不避媚,忠不忌曲,雖為人詬亦不可少為也。上所予,自可取,生死於人,安能逆乎!是以智者善窺上意,愚者固持己見,福禍相異,咸於此耳。

三、人主莫喜強臣,臣下戒懷妄念。臣強則死,念妄則亡。周公尚畏焉,況他人乎!

四、上無不智,臣無至賢。功歸上,罪歸己。戒惕弗棄,智勇弗顯。雖至親亦忍絕,縱為惡亦不讓。誠如是也,非徒上寵,而又寵無衰矣。

【譯文】

一、上司的疑心重,下屬就恐懼多。上司和下屬的心意不一致,禍事便由此產生。

二、上級若驕傲,順從可使他心安。上級若憂慮,效忠可以免除他的憂慮。順從不怕諂媚,忠心不需理由,就算遭人詆毀也不能少做。上司給你什麼,就拿什麼,生死都控於人手,怎麼能違背他們呢!因此有智慧的人擅長暗中猜度上司的心意,愚蠢的人堅持自己的見解,福禍不同,都是這個原因。

三、上司都不喜歡手下勢力太大,當下屬者心中不能有非分之想。下屬權勢過大會招致死禍,非份之想會導致滅亡。周公姬旦尚且懼怕這些,何況是其他人!

四、上司沒有不聰明的,下屬絕無最有德行的。功勞讓給上司,罪過留給自己。戒備警惕之心不可失,智慧勇氣不顯露。就算最親近的人也要忍心斷絕,縱然要你為惡也不躲避。只要做到這樣,不但上司會寵愛有加,而且寵信不會衰減。

治下卷第三

一、甘居人下者鮮。御之失謀,非犯,則篡耳。

二、上無威,下生亂。威成於禮,恃以刑,失之縱。私勿與人,謀必闢。幸非一人,專固害。機心信隱,交接靡密,庶下者知威而畏也。

三、下附上以成志,上恃下以成名。下有所求,其心必進,遷之宜緩,速則滿矣。上有所欲,其神若親,禮下勿辭,拒者無助矣。 

四、人有所好,以好誘之無不取,人有所懼,以懼迫之無不納。纔可用者,非大害而隱忍。其不可制,果大材而亦誅。賞勿吝,以墜其志。罰適時,以警其心。恩威同施,才德相較,苟無功,得無天耶!

【譯文】

一、自願居下位的人很少。如果管理不當,不是以下犯上就是篡位奪權。

二、上司沒有威嚴,下屬就會作亂。威嚴從禮儀中樹立,要依靠刑罰,放縱下屬就會喪失威嚴。秘密的事不要讓人參與,參與謀劃的人事後要除掉。信任不要集中在一個人身上,讓一個人專權會帶來禍害。心思要隱藏起來,與人交往不能過分親密,讓下屬由此對上司的威嚴而生敬畏。

三、下屬依附上司才能成就志向,上司依靠下屬才能取得名望。下屬有貪求的東西,他的心自然會要求上進,提昇他應該慢慢的來,太快他就滿足了。上司有想使用的人,他的神態要親切,以禮相待下屬不要推辭,不這樣做就沒有人協助他了。

四、人都有喜好的東西,用喜好的東西引誘他沒有不接受的。人都有懼怕的東西,用懼怕的東西逼迫他沒有不屈服的。有才能可以使用的人,沒有大害時要暗中容忍。如果不能馴服,就算才能出眾的也要殺掉。賞賜不要吝惜,用此消磨他們的意志。懲罰要適合時宜,以此讓他警惕。恩惠和威嚴一起使用,才能和品德互相比較,如果這樣做還沒有效,那就是天意了!

控權卷第四

一、權者,人莫離也。取之非易,守之尤艱;智不足弗得,謀有失竟患,死生事也。

二、假天用事,名之順也。自絕於天,敵之罪也。民有其愚,權有其智。德之不昭,人所難附焉。

三、亂世用能,平則去患。盛事惟忠,庸則自從。名可易,實必爭;名實悖之,權之喪矣。嗜權逾命者,莫敢不為;權之弗讓也,其求乃極。機為要,無機自毀;事可絕,人倫亦滅。利祿為羈,去其實害;賞以虛名,收其本心。若此為之,權無不得,亦無失也。

【譯文】

一、權力,人不能缺少。獲取權力不易,保住權力更難;智慧不足者不能取得,謀取不當者會帶來禍患,這是關係生死的大事。

二、借用天意行事,名義上才適合正道。逆天而行,這是加給敵人的罪名。讓老百姓愚昧無知,這是掌權者的聰明之處。恩惠不顯示出來,人們就很難依從了。

三、混亂動蕩的時代要使用有能力的人,天下平定後就要鏟除他們以絕後患。大治時期只使用忠於自己的人,平庸無才的人最易掌握和歸順。名稱可以改變,實權必須力爭;名稱和實權完全相反,權力就喪失了。愛權力超過性命的人,沒有什麼不敢做;權力沒有主動讓給別人的,所以爭奪它的方法無所不用。時機十分重要,時機不當就會自取滅亡;事情可以做絕,尊卑長幼也要狠心滅殺。用錢財爵祿來拘束他們,以消除他們可能造成的實際危害;用虛假的名位來賞賜他們,以收買他們的人心。只要這麼做,什麼權力都可以取得,也不會失去。

制敵卷第五

一、人皆有敵也。敵者,利害相沖,死生弗容;未察之無以辨友,非制之無以成業。此大害也,必絕之。

二、君子敵小人,亦小人也。小人友君子,亦君子也。名為虛,智者不計毀譽;利為上,愚者惟求良善。

三、眾之敵,未可謂吾敵;上之敵,雖吾友亦敵也。親之故,不可道吾親;刑之故,向吾親亦棄也。惑敵於不覺,待時也。制敵於未動,先機也。構敵於為亂,不赦也。害敵於淫邪,不恥也。敵之大,無過不知;禍之烈,友敵為甚。使視人若寇,待親如疏,接友逾仇,縱人之惡餘,而避其害,何損焉!

【譯文】

一、人都有敵人。敵人,是和自己有利害衝突,生死不能相容的人。不能認清敵人就無法分辨朋友,不能制伏敵人就不能成就事業。這是最大的禍害,一定要根除它。

二、君子和小人為敵,也就變成小人了。小人和君子友善,也就變成君子了。名聲是虛的,有智慧的人不會計較別人的毀謗和稱讚;利益才是重點,愚蠢的人才會只求取好名聲。

三、眾人的敵人,不一定是我的敵人;上司的敵人,就算朋友也是敵人。就算親人,也不是我該親近的人;面對刑罰,就算親人也要捨棄。在不知不覺中迷惑敵人,以等待時機。在敵人尚未行動時制伏他,這就是搶先佔有利時機。用犯上作亂來構陷敵人,這是無法赦免的罪名。用淫穢邪惡之事陷害敵人,最能讓人鄙視他。最大的敵人,就是不知道誰是敵人;最深的禍害,就是把敵人當朋友。假如把別人都當強盜,對待親人像陌生人,對朋友比仇人更狠,縱然被人人厭惡,卻能躲避禍害,又有什麼損失!

固榮卷第六

一、榮寵有初,鮮有終者;吉凶無常,智者少禍。榮寵非命,謀之而後善;吉凶擇人,慎之方消愆。

二、君命無違,榮之本也,智者捨身亦存續。後不乏人,榮之方久,賢者自苦亦惠嗣。官無定主,百變以悅其君。君有幸臣,無由亦須結納。人孰無親,罪人慎察其宗。人有賢愚,任人勿求過己。

三、榮所眾羨,亦引眾怨。示上以足,示下以惠,怨自削減。大仇必去,小人勿輕,禍不可伏。喜怒無蹤,慎思及遠,人所難圖焉。

【譯文】

一、榮華富貴有開始的時候,能保持到最後的就很少了;吉利和凶險不是固定的,有智慧的人能減少災禍。榮華富貴不是命中註定,要有謀劃後才能取得;吉利或凶險因人而異,謹慎小心才能消災免禍。

二、上級的命令不要違抗,這是富貴的根本,有智慧的人寧可犧牲自己也要讓富貴延續下去。後代不缺人材,富貴才可持久,賢明的人情願自己吃苦也要惠及後人。做官沒有固定的上級,要機智多變取悅上級。上級都有愛將,沒有什麼理由也必須和他們結交往來。人都有親人,懲罰人的時候一定要仔細審察他的家族。人有賢明和愚蠢之別,任用的人能力不可高過自己。

三、富貴為眾人羨慕,也能引發眾人怨恨。對上司要表示心滿意足,對手下要施以恩惠,怨恨自然就會減少。大的仇人一定要鏟除,無恥小人不要輕易放過,禍患就不能隱藏。喜怒之情不要表露在外,謹慎思考放眼遠處,別人就很難危害了。

保身卷第七

一、世之道,人不自害而人害也;人之道,人不恕己而自恕也。

二、君子惜名,小人愛身。好名羈行,重利無虧。名德不昭,毀謗無損其身;義仁莫名,奸邪不以為患。陽以贊人,置其難堪而不覺;陰以行私,攻其諱處而自存。

三、庶人莫與官爭,貴人不結人怨。弱則保命,不可作強;強則斂翼,休求盡善。罪己宜苛,人憐不致大害。責人勿厲,小惠或有大得。

四、惡無定議,莫以惡為惡者顯;善無定評,勿以善為善者安。自憐人憐,自棄人棄。心無滯礙,害不侵矣。

【譯文】

一、世間的真理是,人不會傷害自己但會被別人害傷;做人的道理是,行為不被別人原諒就自己原諒。

二、君子愛惜名譽,小人愛護身體。喜好名譽就會束縛人的行為,重視利益才不會吃虧。名望和德行不顯示,誹謗就不能損害本身的清譽;義氣和仁德不顯露,奸詐邪惡的人就不會視為禍患。表面上讚美別人,讓他難以忍受卻不知真意;背地裡為達私利,攻擊他最忌諱的地方來保存自己。

三、老百姓不要與官府爭鬥,富貴的人不要輕易和人結下怨仇。身為弱者要保全性命,不能逞強顯能;身為強者要收斂羽翼,不可求取完美無缺。責備自己應該苛刻,使人憐憫就不會招致大的禍害。責罰他人不要過於嚴厲,小的恩惠有時能帶來大的收獲。

四、惡沒有固定的說法,不把惡當作惡的人才會富貴;善沒有固定的評價,不把善視為善的人就會平安。自己憐惜自己別人才會憐惜,自己厭棄自己別人就會厭棄。思想不受善惡成見的滯礙,禍害就無法侵犯了。

察奸卷第八

一、奸不自招,忠不自辯。奸者禍國,忠者禍身。

二、無智無以成奸,其智陰也。有善無以為奸,其知存也。

三、智不逾奸,伐之莫勝;知不至大,奸者難拒。忠奸堪易也。上所用者,奸亦為忠;上所棄者,忠亦為奸。

四、勢變而人非,時遷而奸異,其名難恃,惟上堪恃耳。好惡生奸也。人之敵,非奸亦奸;人之友,其奸亦忠。

五、道同方獲其利,道異惟受其害。奸有益,人皆可為奸;忠致禍,人難為忠。奸眾而忠寡,世之實也;言忠而惡奸,世之表也。

六、惟上惟己,去表求實,奸者自見矣。

【譯文】

一、奸臣不會自己招認,忠臣不能自己辯解。奸臣損害國家,忠臣損害自身。

二、沒有智謀不能成為奸臣,他們的智謀都是陰險的。心存良善不會成為奸臣,他們的良知沒有喪失。

三、智謀不超過奸臣,討伐他就不能獲勝;良知不深遠廣大,對奸臣就難以抗拒。忠臣和奸臣是可以變換的。君主任用信任的人,雖然是奸臣也被看做忠臣;君主拋棄不用的人,即使是忠臣也被視為奸臣。

四、時勢變了人就不同,時間變了奸臣就有分別,忠奸的名稱難以依賴,只有君主才可作為倚仗。喜歡和厭惡產生奸臣。與眾人為敵,不是奸臣的也被視為奸臣;與眾人為友,是奸臣的也被視為忠臣。

五、立場相同才能獲得利益,立場不同只會得到災害。當奸臣有好處,人們都可以成為奸臣;當忠臣招致禍患,人們就很難做忠臣了。奸臣多而忠臣少,這是世間真實的狀況;說自己是忠臣而厭惡奸臣,這只是世間表面。

六、獻媚君主就是為了自己,去除表面探求實質,奸臣自然就會顯現出來了。

謀劃卷第九

一、上不謀臣,下或不治;下不謀上,其身難晉;臣不謀僚,敵者勿去。官無恆友,禍存斯虛,勢之所然,智者弗怠焉。料敵以遠,須謀於今;去賊以盡,其謀無忌。欺君為大,加諸罪無可免;枉法不容,縱其為禍方懲。

二、上謀臣以勢,勢不濟者以術。下謀上以術,術有窮者以力。臣謀以智,智無及者以害。事貴密焉,不密禍己;行貴速焉,緩則人先。其功反罪,彌消其根;其言設繆,益增人厭。行之不輟,不亦無敵乎!

【譯文】

一、上級不用權謀統御,下屬就無法治理;下屬不用權謀操弄上級,他們自身的官位就難以晉昇;官員不用權謀對付同僚,他的敵人不能鏟除。官場上沒有永遠的朋友,禍患常在片刻之間,這是形勢的必然,有智慧的人對此不能鬆懈。預料敵人從未來著手,要在今天謀劃;斬草要除根,手段就不能有所顧忌。欺騙上級是大罪,把這個罪名強加在身就不能悻免;破壞法律不能寬容,放縱他闖禍再加以懲罰。

二、上級用權勢統治下屬,權力衰弱的時候要依靠詐術。下屬依靠詐術操弄上級,詐術窮盡的時候就憑借實力。下級間用謀略操弄彼此,謀略達不到的時候就用傷害。事情貴在保守秘密,不能保守秘密,就禍及自身;行動貴在迅速快捷,緩慢拖拉就讓別人佔了先機。把他的功勞都說成罪過,斷絕他辯白平反的根本。設定一個荒謬的說法誣指是他說的,這最能增加人們的厭惡。謀劃行為不停止,不就沒有敵手了!

問罪卷第十

一、法之善惡,莫以文也,乃其行焉;刑之本哉,非罰罪也,乃明罪焉。

二、人皆可罪,罪人須定其人。罪不自招,密而舉之則顯。上不容罪,無諭則待,有諭則逮。人辯乃常,審之勿憫,刑之非輕,無不招也。或以拒死,畏罪釋耳。人無不黨,罪一人可舉其眾;供必無缺,善修之毋違其真。事至此也,罪可成矣。

三、人異而心異,擇其弱者以攻之,其神必潰。

四、身同而懼同,以其至畏而刑之,其人固屈。憐不可存,憐人者無證其忠。友宜重懲,援友者惟其害。

五、罪人或免人罪,難為亦為也。

【譯文】

一、法律的好壞,不在拘泥法條,而在如何執行;動刑的目的,不是處罰犯罪,而是確立罪名。

二、人都可以被定罪,加罪於人必須先確定對象。罪行不會自動暴露,密告並檢舉罪行就會顯現。上級不會容忍犯罪,沒有指示就耐心等待,有指示就馬上動手。人自辯無罪是正常的,審訊時不要心存憐憫,用刑時不必手下留情,這樣做沒有不認罪的。因為拒不認罪被刑求致死,叫做畏罪自殺。人沒有不成群結黨的,定一個人罪讓他去舉發同夥;口供必須沒有破綻,把口供編撰修補讓它看起來像真的。事情做到這樣,罪案就可以成立了。

三、不同的人思想就不同,選擇他們的弱點加以攻擊,精神就會崩潰。

四、人的身體都相同所以恐懼也相同,用最畏懼的東西動刑,就一定會屈服。不可心存憐憫,憐憫別人不能證明自己的忠諴。若是朋友要從重懲處,幫助朋友只會給自己招來禍害。

五、若陷人入罪能避免被人入罪,就算再困難也要去做。

刑罰卷第十一

一、致人於死,莫逾構其反也;誘人以服,非刑之無得焉。刑有術,罰尚變,無所不施,人皆授首矣。

二、智者畏禍,愚者懼刑;言以誅人,刑之極也。明者識時,頑者辯理;勢以待人,罰之肇也。

三、死之能受,痛之難忍,刑人取其不堪。士不耐辱,人患株親,罰人伐其不甘。人不言罪,加其罪逾彼;證不可得,偽其證率真。刑有不及,陷無不至;不患罪無名,患上不疑也。

四、人刑者非人也,罰人者非罰也。非人乃賤,非罰乃貴。賤則魚肉,貴則生死。人之取捨,無乃得此乎。

【譯文】

一、要害死人,沒有比構陷他謀反更有效的事了;要人屈服,不刑求就達不到目的。刑求是講究方法的,重點是要有所變化,只要刑求的手段沒有限制,沒有人不伏法認罪的。

二、智慧的人畏懼災禍,愚笨的人害怕刑罰;用言語來殺人,這是刑罰中最高明的。聰明的人能認清當前的客觀形勢,愚頑的人卻一味辯說有理與無理;按照當時形勢對待目標,這是刑訊的出發點。

三、死亡可以接受,痛苦難以忍耐,對人動刑要選他們無法忍受的東西。讀書人忍耐不了屈辱,人們都擔心株連自己的親人,懲罰人要攻擊他們不情願處。人不承認有罪,就把更大的罪名加在他身上;得不到證據,就把假證據做得像真的。刑罰有做不到的地方,誣陷卻什麼都可以做到;不要擔心沒有罪名,只擔心上級不相信。

四、受刑者不是人,動刑者不會受懲罰。受刑者低賤,動刑者就高貴。低賤者任人宰割,高貴者宰割別人的生死。人都以此來決定態度和行為。

瓜蔓卷第十二

一、事不至大,無以驚人。案不及眾,功之匪顯。上以求安,下以邀寵,其冤固有,未可免也。

二、榮以榮人者榮,禍以禍人者禍。榮非己莫恃,禍惟他勿縱。罪無實者,他罪可代;惡無彰者,人惡以附。心之患者,置敵一黨;情之怨者,陷其奸邪。

三、官之友,民之敵;親之友,仇之敵,敵者無常也。榮之友,敗之敵;賤之友,貴之敵,友者有時也。是以權不可廢,廢則失本,情不可濫,濫則人忌;人不可密,密則疑生;心不可托,托則禍伏。智者不招己害,能者尋隙求功。餌之以逮,事無悖矣。

【譯文】

一、事情不大,就不能讓人震驚。案件沒有牽扯眾多,功勞就不能突顯。上級用它來求取安定,下級用它來邀功取寵,就算有冤情,也是不可避免的。

二、真正富貴是能讓他人跟著發達,真正的禍患是能拉人下水。不是自己掙來的富貴不要倚仗,只要能拉人下水就不要放過。罪名沒有實證,用其它的罪名來替代;惡行沒有顯露,用他人的惡行來構陷。心腹大患者,把他誣指為是敵人的同夥;情感怨恨者,陷害他是奸詐邪惡的小人。

三、官吏的朋友,就是百姓的敵人;親人的朋友,就是仇人的敵人,所以說敵人是變化不定的。富貴時的朋友,是敗落時的敵人;貧賤時的朋友,是富貴時的敵人,所以說朋友是暫時的。所以權力是不可放棄的,放棄就失掉了根本;感情不能隨便施予,太常施予就會招人忌恨;與人交往不能過於親密,太親密就會產生猜疑;心裡話不能說出來,說了就會就潛藏禍患。有智慧的人不會為自己招來禍害,有能力的人總是尋找機會求取表玩。以此為餌引他們上鉤,沒有不順利的。

後記:

所附譯文業經本狼重新修訂,原譯文拗口憋扭不像人話像翻譯機翻出來的,譯者宣稱經對岸眾多學者努力翻出的,不是吹牛就是兩岸中文在語法文法上已經有巨大差別了。

若不喜本狼翻譯的,可至博客來網購!

1 則留言:

  1. 翻譯的相當流暢
    給你按個讚!
    ^^


    版主回覆:(06/30/2011 03:17:34 PM)

    謝謝,現正再次重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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