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說,智慧財產局這回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提出這種荒唐無比的封網法案的?
國會沒有這個要求、民間沒有這種觀點、輿論更沒有這種聲音!
他們就突然三太子上身當起『真理部』,強推這種公然剝奪人民言論自由、在美國因違憲被棄、只有集權國家才會用的法案!
最莫明其妙的是,一個部會之下的小小局處,竟有這麼大的權力可以在完全沒有任何相關需求的情況下,強推這種網路鎖國、控制資訊流通、剝奪言論自由的法案,然後還眼看著就要上路了!?
這麼多法案還躺在立法院待審時,這個法案的立法效率真是高得驚人,有可能成為立法院史上立法效率最快的法案!
別扯什麼盜不盜版的屁話!
這擺明是政府想要擁有任意封網的權力!
起草人是誰?哪隻立委在推動的?又是馬水母在搞鬼?
本狼以納稅人身份要求相關人犯踹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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