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日 星期六

民主與民粹!!



Obama & Ma.jpg 


民主:最合於當今觀念的說法為,由人民以多數決的方式授權少數人進行統治管理。


 


民粹:最通俗的說法為,仗著人多勢眾,沒有深思熟慮、無視後果的一意孤行。


 


只要細看兩者定義就會發現,它們在多數情況下根本難以分辨甚至重疊,多數決就是人多勢眾的同義詞;而我們尊崇民主唾棄民粹,但是,民主和民粹是連體嬰,甚至是一體兩面,多數人在多數情況下根本無從分辨。


 


直到大錯已成!


 


照片上兩位都是總統,共同點都是形象清新外表討好,幾乎沒有任何行政管理經驗,憑著選民激情、媒體造勢等等非理性因素成為一國元首。


 


同樣地,在當選後兩人都暴露出沒有實際行政管理能力的問題,當初的形象清新如今成了缺乏能力,開始為國家帶來問題!


 


台灣不像美國有完善制度和高度的公民意識來制衡,我們總統的無能和一意孤行對台灣所造成的傷害遠大於歐巴馬對美國的傷害。


 


在此,民主顯然成了民粹!


 


民主政治若無制度和法律來控制,將等同於民粹政治甚至暴民政治,就以這兩位總統而言,顯然形象討好和能力無關;人人都知道這個事實,但選舉激情下情緒取代理性,於是兩位眼高手低的無能總統分別輝映東西了。


 


人,一向是所有制度中最大的弱點,我們或許永遠無法確定誰有能力,但是,絕對有辦法把無能無用甚至會造成危害的人,在不違反憲法及人權的情況下於過程中篩選掉。


 


針對台灣,我提出以下方式:


 


政府只分三級-中央政府、縣政府、市政府!(最好取消直轄市)


 


市議員及市長由市民直接選出,市長必須至少担任過一屆市議員!


 


 


縣議員及縣長由縣民直接選出,縣議員須至少担任過一屆市議員,縣長至少要担任過一屆市長及一屆縣議員!


 


立委及正副總統由公民直接選出,立委須至少担任過一屆縣議員,正副總統都須至少担任過一屆縣長及一屆立委!


 

 


這麼做的目的是培養從政者的經驗和對地方的經營,若按照這種規定就絕對不會再有外地人空降選舉甚至還當選的鬼事,而且保證個個都有一定程度的行政經驗和政治手腕,幾乎不可能出現如今這種繡花枕頭-一肚子草包的總統。


 


蔣經國雖是獨裁者,但他有識人之能,終他在世馬英九只是個英文翻譯、一個助理而已,我們竟把他拱成總統?


 


若是民間企業發生把一個連主管都不是的小助理昇為總經理這種荒唐事,股票絕對會跌得一文不值,但這種事絕不會發生在民間企業,因為他們有最基本的昇遷制度確保人員的最低素質,最重要的是,民間企業有基本常識不會蠢到把助理當主管用!


 


照這個方式,一個人卅歲從政,最快要廿年到五十歲才有選總統的資格,而且一路上都要小心經營照顧地方,還要很良好的手腕跟行政經驗;別忘了,全台灣有十六個縣、幾十個城市,每隔四年就會產生十六個夠格的總統候選人,幾十個縣長候選人!


 


更能避免政黨因個人利益把人材給喬掉了!


 


觀察台灣政治我發現一個很可怕的問題,我們沒有培養從政人材的管道,完全沒有;從政者都幾乎都是直接丟進政治競技場各憑本事,好步奧步能贏就是步,而在這種情況下,會出奧步的人通常佔便宜,怪不得我們的政治這麼爛!


 


這種方式的好處是,強迫從政者從事正面競爭(政績),把出奧步的可能降到最低!




3 則留言:

  1. 健全民主改革完善選賢與能

    回覆刪除
  2. 【更正#16】
    正確是:
    對於【博愛】:....、沒有解決問題的心態,讓問題還是問題嗎?

    回覆刪除
  3. 政客不是人做的

    回覆刪除